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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白蛾检疫技术规程GB/T 23474-2009

    来源:尊龙凯时时间:2015-10-19

    该项标准属国家标准,于2009年4月1日公布,2009年9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检疫性有害生物美国白蛾疫情监测的范围和方法,实施美国白蛾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复检、检验鉴定、除害处理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建立和保存相关检疫技术档案的要求等内容。
    该标准适用于对携带美国白蛾的林木、果树、灌木等植物及其产品、植物性包装材料(含铺垫物、遮荫物、新鲜枝条)及装载上述物品的容器、运载工具的检疫检验和除害处理。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疫情监测
    1.1踏查
    1.1.1踏查地点
    采取踏查的方式确定被检地是否发生美国白蛾。踏查时,应重点对疫情发生区及毗邻地区有寄主栽植地的林地、防护林、果园、公园及四旁树或有货物运输往来的交通要道、货物集散地周围的树木进行调查。
    1.1.2踏查方法与时间
    踏查时要选择有代表性的路线,必要时可采用定点(定株)调查。调查前,森林植物检疫人员应询问种苗来源、栽培管理及美国白蛾发生情况,确定调查重点和调查方法,做好观察、采集、鉴定工具和记录表格等的准备工作。
    每年应根据美国白蛾生活史进行踏查,对美国白蛾疫情发生区要在危害高峰期或某一虫态发生高峰期进行,每年不得少于3次。
    ——     成虫期危害情况调查。查看树冠周缘枝条端部或近端部叶片背面是否有卵块。树干、墙壁、电杆、草本植物及附近物体上是否有成虫。
    ——     幼虫期危害情况调查。看寄主树冠是否有网幕,网幕一般50 cm ~60cm,最长可达100cm;叶片呈缺刻孔洞状,叶脉呈白膜状枯黄或树冠全部受害。
    ——     越冬(越夏)蛹调查。检查树干老树皮下、乱石堆中、墙缝、屋檐下,调查是否有越冬(越夏)蛹。
    ——     沿防护林、四旁绿化树走向调查3点~5点,每点调查100株~300株植物,少于100株时,向外扩查到100株。
    对在踏查过程中发现美国白蛾疫情的地段,应设立标准地做详细调查。
    1.1.3疫情分级标准
    ——     轻度发生为有虫株率在0.1%~2.0%之间;
    ——     中度发生为有虫株率在2.1%~5.0%之间;
    ——     重度发生为有虫株率在5.0%以上。
    1.1.4疫情发生面积统计标准
    水渠、公路、铁路沿线树木每1500株为1hm2;其他均以行政区划村(街道、四旁面积)为最小统计单位。
    1.1.5标准地设置
    1.1.5.1标准地应选设在美国白蛾疫情发生区域有代表性的地段。网幕盛发期,在喜食树种多、疫情发生重的地段设标准地。
    1.1.5.2标准地的累积总面积应不少于调查总面积的1%~5%。
    1.1.5.3防护林、四旁绿化树采取等距隔行方式,选取样树50株~100株,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增补样树,进行每株幼虫网幕数的调查。对抽取的样株进行逐株检查。在美国白蛾2~4龄幼虫随机抽取网幕20个,统计每个网幕内的美国白蛾幼虫数量,求出平均数;再调查每株树的网幕数,求出株平均网幕数,根据每个网幕中美国白蛾幼虫数量求出株虫口密度,然后根据该地区树木数量统计该地区美国白蛾幼虫总数量。
    1.2监测
    1.2.1监测寄主与范围
    以调查美国白蛾嗜食树种为重点。
    美国白蛾是杂食性害虫,在我国危害多种阔叶树、灌木、果树、花卉、农作物、蔬菜、杂草等,其主要寄主为复叶槭Acer negundo L.、元宝槭A.truncatum Bunge、三球悬铃木Platanus orientalis L.、桑树Morus albaL.、白桦Betula platyphylla Suk.、榆树Ulmus pumila L.、柿Diosespyros kaki L.f.、梧桐Firmiana simplex(L.) W.F.、樱桃Cerasus pseudocerasus (Lindl.)、连翘Forsytia suspensa (Thunb.)Vahl.、刺槐Robinia  pseudoacacia Linn.、槐树Sophora japonica Linn.、紫穗槐Amorpha fruticosa Linn.、臭椿Ailanthus altissima(Mill.)、香椿Toona sinensis(A.Juss)Roem.、板栗 Castanea mollissima Blume、山楂Crataegus pinnatifida Bge.、水曲柳Fraxinus mandshurica Rupr.、美国白蜡树F.americana L.、枫杨Pterocarya stenoptera C.DC.、毛泡桐Paulownia tomentosa (Thunb.)、核桃楸Juglans mandshurica Maxim、紫丁香Syringa oblata Lind.、枣树Ziziphus jujuba Mill.、葡萄Vitis vinifera  L.、文冠果Xanthoceras sorbifolia Bunge,以及杨属Populus spp.、柳属Salix spp.、李属Prunus spp.、梨属Pyrus spp.、苹果属Malus spp.的植物。
    19°-55°N、39°-132°E之间,发育起始温度为10℃~11℃,蛹至成虫羽化高峰所需的有效积温平均值为152.7日度的地区均为疫情监测范围(我国南起广东北至黑龙江)。
    1.2.2监测时间与重点
    根据美国白蛾在该地可能发生世代数,以1~4龄幼虫期为宜(5~10月),每年不得少于3次。
    靠近疫情发生区和沿海地区的乡镇;与疫区有货物运输往来的车站、码头、机场、旅游点;公路、铁路及沿途村庄为重点监测区。
    1.2.3监测方法
    观测树上网幕,第一代幼虫网幕集中在树冠下部边缘;第二代和第三代幼虫网幕集中在树冠上部外缘及树顶。
    采用美国白蛾性信息素诱捕器诱集成虫,诱捕器的设置高度春季以树冠下层枝条(2.0 m~2.5 m)为宜,夏季世代以树冠中上层(5 m~6m),诱虫距离约为400m。
    成虫期在林间将未交尾的雌成虫装入纸杯做成的诱捕器内,纸杯开口处罩上中央有一个直径1cm小洞的滤纸。诱捕器放置高度春季为2 m ~2.5m,夏季4 m ~5m,间隔距离春季40m,夏季为16m。
    日平均温度在15℃以上时,用黑光灯诱集成虫。
    2产地检疫
    2.1种苗繁育基地的疫情调查
    2.1.1种子园、母树林以标准地调查为主,苗圃地以抽取样方调查为主。标准地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地段,在美国白蛾幼虫危害高峰期进行。
    2.1.2同一类型的林分,面积在5hm2以上(含5hm2)时应不少于4块标准地,面积在5hm2以下时,选设1块标准地。样方面积为该树种育苗总面积(或种植行长度)0.5%~5%。每块标准地调查的林木株数应不少于10株~15株,按树冠上、中、下不同部位,逐株进行检查。苗木总数不足100株的全部检查。
    2.2贮木场及加工、经销场(点)的疫情调查
    2.2.1贮木场及加工场(点)的检疫调查应视疫情发生情况,从楞垛表面抽样或分层抽样调查。
    2.2.2对原木、锯材、竹材、藤等,按每堆垛(捆)总数或总件数0.5%~10%抽取,不足5m3或3根(条)~6根(条)的全部检查。重点查验应检物表面、缝隙处有无虫粪、成虫、幼虫、蛹等。
    2.3集贸市场的疫情调查
    对集贸市场经营可能传带美国白蛾的应检物,按应检物总量的0.5%~15%抽样检查。小批量的应检物全部检查。
    3调运检疫
    3.1 检疫范围和方法
    根据不同时期,特别是来自疫情发生区的应检物,仔细检查是否带有任何虫态的美国白蛾及排泄物、蜕皮物或被害状、土壤(蛹)。
    ——     将苗木、砧木、插条、接穗等繁殖材料,放在一块100cm×100cm白布(或塑料布)上,逐株(根)进行检查,详细观察根、茎、叶、芽等各个部位,是否有美国白蛾的不同虫态,进行检疫。
    ——     现场仔细对枝干、木材、运载工具等外表或树皮裂缝处有无美国白蛾的不同虫态、虫粪等进行检疫。
    ——     用肉眼或借助扩大镜直接观察中药材、果品、野生及栽培菌类表面有无危害症状(虫孔、虫粪等)进行检疫。
    ——     应检寄主植物及其产品、植物性包装材料(含铺垫物、遮荫物、新鲜枝条)及装载植物的容器数量巨大,应进行抽样检查。
    3.2抽样
    3.2.1抽样方法
    现场检查散装的寄主植株、果实、苗木、花卉、中药材等时,按照抽样比例,从应检物中分层取样,直到取完规定的样品数量为止。
    现场检查原木、锯材时,按抽样比例,视美国白蛾疫情发生情况从楞垛表层或分层抽样检查。
    3.2.2抽样比例
    按照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种类和数量,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现场检验。
    ——             苗木、砧木、插条、接穗、花卉等繁殖材料:按一批货物总件数抽取,抽样数量为1%~5%,少于20株,应全部检查;
    ——     生药材:按一袋货物总件数抽取,抽样数量为0.5%-5%;
    ——     原木、锯材、及其制品(含半成品)和进境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再调运:按一批货物总数或总件数抽取,抽样数量为0.5%~10%;
    ——     散装寄主植株、果实、生药材:按货物总量的0.5%~5%抽查。果实、生药材少于1kg,
    ——     其他怀疑带有美国白蛾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可参照上述各类办理。按照上述比例抽样检查的最低数量不得少于5件;不足5件的,件件检查;
    ——     现场检验的样品是确定一批货物是否带有美国白蛾的不同虫态的重要依据,怀疑带有美国白蛾时要扩大抽样数量,抽样数量应不得低于上述规定的上限。
    3.3室内检验
    3.3.1样品采集
    对现场检查不能作出准确鉴定的,采集标本5 份带回室内进行标本制作和鉴定,并连同现场检疫时发现的可疑虫体一起做室内检验。对采集到的虫体应保持完整。
    3.3.2检验鉴定
    借助于解剖镜、显微镜等仪器设备,参照已定名的昆虫标本、有关图谱、资料等进行美国白蛾的识别鉴定。
    对一时无法鉴定的,采取人工饲养方法,养至成虫期鉴定,或结合观察各虫态特征及其生物学特性,作出准确鉴定。必要时送请有关专家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材料。对检疫发现带有美国白蛾的植物及其产品应及时进行除害处理。
    4复检
    4.1调入地森检机构检疫来自疫情发生区及其毗邻地区或途经疫情发生区的应检物时,对怀疑带有美国白蛾时参照5.1条进行检疫。
    4.2复检发现美国白蛾时,要做好详细记录,保存抽检样品和标本,并及时进行除害处理。
    5检疫处理
    5.1物理除害
    在美国白蛾卵期、幼虫网幕期。每隔2d~3d检查一次, 将带美国白蛾卵块、幼虫网幕的叶连同小枝一起剪下,用纱网罩住,待天敌羽化后再烧毁或深埋。剪网时,注意不要破网,防止网内幼虫漏出,落地上的幼虫应立即杀死。
    5.2药剂除害  
    5.2.13龄前幼虫
    3龄前幼虫宜选择使用生物或仿生制剂均匀喷雾。可使用的药剂有:BT乳剂(苏云金杆菌)施药浓度1亿孢子/mL;25%灭幼脲Ш号胶悬剂3000~6000倍液;24%米满胶悬剂8000~12000倍液;5%卡死克乳油4000倍液;20%杀铃脲8000倍液。45%双脂灵500倍液;1.8%虫螨克星乳油2000~3000倍液。50%杀螟松乳油800~1000倍液等。
    5.2.2大于3龄幼虫(含3龄)
    大于3龄幼虫(含3龄)宜选择使用高效、低毒药剂均匀喷雾。可使用的药剂有:25%灭幼脲Ш号胶悬剂6000倍液;50%杀螟松乳油800倍液;2.5%溴氰菊酯(敌杀死)5000~6000倍液;20%氰戊菊酯(速灭杀丁)4000~5000倍液;21%灭杀毙、80%敌百虫800~1000倍液;5%卡死克乳油6000~8000倍液;5%百树菊酯1000倍液;10%氯氰菊酯5000~6000倍液等。
    5.3熏蒸除害
    带有美国白蛾卵、幼虫、蛹的木材及其制品、包装材料、运载工具用溴甲烷、磷化铝熏蒸处理,用药量分别为9 g/m3~20g/m3 熏蒸时间24 h ~72 h。
    5.4其他方法
    对携带有该虫的应检物,无法进行彻底除害处理或不具备检疫处理条件的应停止调运,作改变用途或就地销毁处理。
    6检疫技术档案
    在美国白蛾检疫过程中收集到的样品以及相关资料、照片等应建立档案进行管理,主要包括:
    ——  在检疫过程中发现美国白蛾的,必须保存样品,保存期至少3个月。
    ——  样品要制成标本保存。标本要注明寄主、调入(出)地和发现时间。
    ——  不易制成标本的被害状及现场,可拍摄照片、录像等存档备查。
    ——  样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保存期间要注意防潮、防虫、以免受损变质。
    ——   根据样品登记造册,列明报检单位、货物名称、样品数量、取样时间、存放起止日期、检疫结果和最后处理意见。
    ——  建立专门档案,各种有关检疫单证属法律文书一般需保存3年,以备检查、查询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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